DS160表格曾用名信息填写规范与证明文件要求
美国领事馆在背景审查时会将申请人的姓名与多国安全数据库进行交叉比对。曾用名一栏正是建立姓名轨迹的关键环节。只要护照、户籍、学历证明或其他官方文件上出现过与当前护照姓名不同的拼写,无论差异大小,都应在此处如实填写。这样做能够避免系统误判为身份信息不一致,从而减少行政审查的风险。
判断应否申报的常见场景
申请人更换过汉字或法定拼音,需要申报。
婚后随配偶姓氏或恢复 maiden name,需要申报。
早年使用艺名、英文名但从未写入官方证件,可免申报,只需在面谈时口头说明。
护照多次更新导致英文字母顺序微调,例如 Li Chen 与 Chen Li,如果官方文件支持两种写法,也建议写入备注栏,以保持数据链完整。
填写步骤与格式要求
在 DS-160 表“Have you ever used other names”问题选项中选择 Yes,并新建一行输入。姓氏栏填写曾用姓,名字栏填写曾用名,使用大写英文字母并遵循护照拼音规则。若曾用名带符号或成分省略,例如“OU YANG”,同样按护照音译写 Ou Yang。
若有多段更名经历,可点击 Add Another 把时间线顺序编排。系统不提供日期选项,需要在 Additional Information 填补详情,例如“Li, Ming 撰写于 2005-2014 学籍文件”。
证明文件的准备原则
曾用名如出现在以下文件,则需准备复印件并携带面谈:
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公安局更名批文或法院判决
婚姻登记证或离婚证
学历证书和成绩单

出入境历史护照
文件翻译须由具备资质的译者完成并附译者声明。所有复印件以 A4 纸单面打印,左上角写护照号码,便于签证官归档。
编排文件的逻辑顺序
在资料袋中先放身份证明,再放更名批文,随后夹入与曾用名相关的毕业证、奖状或旧护照页,最后放翻译件。面谈时如果签证官针对曾用名提问,能够迅速递交对应原件,展现准备充分的态度,也节省了审核时间。
常见错误与纠正建议
申请人只在备注写“已改名”却未勾选 Yes,系统不识别备注,仍会默认无曾用名。
部分人只写中文曾用名却未给出拼音,领馆人工补录可能拼写不一,结果与后台查询无法匹配。
婚后改姓但只附结婚证未提供改名公告,签证官需补件确认,影响审理时长。处理方式是在翻译件附一句“Marriage certificate confirms change from Wang Li to Zhang Li”。
面谈中的答复技巧
被问到为何改名时,以简洁事实回答即可。例如“按父母要求更换为吉祥字”或“婚后随配偶姓氏”。避免长篇故事,更不要提与身份隐秘相关的话题。若曾用名在早期出版物或科研论文仍被引用,可当场说明并出示索引截图。
重复签与后续记录维护
首次递交后,美国系统会保存姓名历史。未来再次申请同类签证,可在 DS-160 的曾用名栏直接复制之前信息,无需重复上传证明文件。若今后再度改名,一定要更新新的曾用名并追加证明,否则系统会显示信息缺口,影响递签速度。
准确填写曾用名并提供合规证明,不仅符合美国签证诚信原则,也为个人全球旅行建立一致的身份档案。申请人只要遵循护照拼音标准、准备官方文件和专业翻译,并保持回答简明,就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曾用名核查,顺利通过签证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