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海外资产税务申报规则
对于持有美国绿卡的个人而言,了解并遵守海外资产的税务申报规定至关重要。美国的税收制度基于全球收入征税原则,这意味着无论绿卡持有者身处何地,其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和资产都需向美国国税局(IRS)申报。
全球收入申报义务
根据美国税法,绿卡持有者被视为“税务居民”,需对其全球范围内的收入进行申报。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利息、股息、租金、资本利得以及其他来源的收入。即使这些收入已在海外缴纳税款,仍需在美国纳税申报表中进行报告。为避免双重征税,纳税人可以申请外国税收抵免或利用外国收入排除额等税收优惠政策。
海外金融账户申报(FBAR)
若绿卡持有者在海外拥有一个或多个金融账户,其总余额在任何时候超过10,000美元,需提交“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FBAR),即FinCEN表格114、该表格需通过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的电子系统提交,而非与税表一同提交。未按时提交FBAR可能导致高额罚款,甚至面临刑事责任。
特定外国金融资产申报(FATCA)
根据《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绿卡持有者若持有特定外国金融资产,且其总价值超过一定门槛,需在年度税表中附加Form 8938进行申报。申报门槛因居住地和申报状态而异:

居住在美国的单身申报者:年末资产超过50,000美元,或全年任何时候超过75,000美元。
居住在美国的联合申报者:年末资产超过100,000美元,或全年任何时候超过150,000美元。
居住在海外的单身申报者:年末资产超过200,000美元,或全年任何时候超过300,000美元。
居住在海外的联合申报者:年末资产超过400,000美元,或全年任何时候超过600,000美元。
Form 8938的提交并不替代FBAR,两者可能需同时提交。
其他相关申报表格
根据具体情况,绿卡持有者可能还需提交以下表格:
Form 3520:用于报告与外国信托的交易或收到的某些外国赠与。国税局
Form 3520-A:用于外国信托的年度信息申报。
Form 5471:用于报告对某些外国公司的所有权。
Form 8621:用于被动外国投资公司(PFIC)的股东申报。国税局
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表格可能导致罚款和其他法律后果。
申报截止日期与延期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15日。若无法按时提交,可申请延期至10月15日。FBAR的提交截止日期也为4月15日,但自动延期至10月15日,无需单独申请。Form 8938需与所得税申报表一同提交,若申请了所得税申报的延期,Form 8938的提交也相应延期。
遵守申报规定的重要性
未按要求申报海外资产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包括高额罚款、利息甚至刑事指控。美国税务机关近年来加强了对海外资产申报的执法力度,绿卡持有者应高度重视相关申报义务。建议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必要时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帮助,以确保合规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持有美国绿卡的个人在海外资产申报方面需履行多项义务,包括全球收入申报、FBAR和FATCA等。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有助于避免法律风险,确保税务合规。